赵兴元
1941年至1945年任山东纵队第1旅2团1营1连副排长,山东鲁中军区2团1营1连排长、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1945年至1947年任东北人民自治军、东北民主联军第3纵队7旅20团1营1连政治指导员。1947年至1950年任东北民主联军第3纵队7师20团(后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40军118师353团)1营副政治教导员、营长。
1948年在辽沈战役中,率全营首先攻入锦州门户配水池,打退国民党政府军二十多次反扑,守住了阵地。
1950年参加海南岛战役,在攻取海口市战斗中,指挥一个营,歼灭国民党政府军前进指挥所和一个炮兵团。
1950年9月25日出席了在北京中南海召开的“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0年至1952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40军118师353团副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政治部政治大队副大队长。
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1952年至1954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团长。
1954年至1958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基本系学习。
1958年至1961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团长、师副参谋长。
1961年至1966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师副师长。
1966年至1969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师长。
1969年至1973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副军长。
1973年11月至1984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政治委员,其间:1978年2月至1984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
1984年4月至1985年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旅大警备区副司令员。
1985年8月至1990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旅大警备区政治委员、警备区党委书记。
1990年4月退役。
1988年9月1日被授予中将军衔。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
1998年10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是中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下一名人:孔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