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范
1947年初,任孙连仲十一战区司令长官部上校参议。冬,因营救同志,暴露身份,进入解放区,分配在华北局城工部工作。1948年,调中共中央-部工作。1951年,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兼西藏组组长。次年,定为中央管理的干部。
1956年,在未经中央批示的情况下,赵范被受到错误处分和撤职。1957年,调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任研究员。1958年调回中央-部,又被错误的划为“极右分子”,开除党籍,取消工资级别,发生活费,下放监督劳动。1962年摘掉“右派分子”帽子,1979年改正错划右派问题,恢复党籍和原行政级别。1980年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任顾问。1981年,曾去日本进行学术访问,并去山东省德州地区农村作调查研究。1985年离休,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部级待遇。1986年,中共中央-部决定:对赵范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赵范参加党几十年,在学术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关注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疾苦,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工作勤勤恳恳,认真忠实执行党的政策,为革命做出了一定贡献。
来源:桓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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