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潍
李清潍(1905—1972),字松舟,山东省沂水县下胡同峪人。1920年考入考入青州山东省立第四师范学校,1922年在该校参加进步师生组织的“读书会”,研读《社会主义讨论集》等,开始接受共产主义思想,曾发表《社会主义是独一无二的救国上策》的演讲。因参加要求改革校政提倡学术自由的-学潮而被开除。1923年8月考入青岛商科职业学校,11月经邓恩铭、王尽美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年底回乡任教,结识进步教师,将带回的《晨钟》、《向导》、《中国青年》等进步书刊送给教师阅读,宣传共产主义思想。1927年与沂水早期中共党员王敬斋一起,开展沂水县党团组织的创建工作。1936年组建“抗日救亡协会”,宣传抗日。抗日战争爆发后,奔赴延安,1937年11月至次年4月在西安云阳青训班和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结业后回到家乡从事革命工作。193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沂水二区文书,泰安专秘书,沂北行署秘羽、司法科科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益都县司法科科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后勤辎重团宣调股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野战军后勤文化学校教育主任、中共南京市委纪委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南京市政府-科科长,公务局养护科科长,法院公证主任,文物保管委员会组长,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1971年离休。1972年6月7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