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同
李大同同志是山东招远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他历任干事、指导员、团政治处主任、科长、团政治委员、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治委员、兵团政治部秘书长、组织部长、中南军区干部部办公室主任、军委总干部部办公室主任、军衔奖励抚保处处长、军委工程兵干部部部长、工程兵政治部副主任等职。他1964年晋升为少将。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在胶东从事我党地下工作,后奔赴延安。抗日战争时期,他参加了南泥湾大生产运动。解放战争时期,他参加了保卫四平、三下江南、黑山阻击战,平津、宜昌、广西等战役,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建国后,他为加强部队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特别是为工程兵的现代化建设付出了心血。10年-中,他与林彪、“-”-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
李大同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人民军队的建设事业奉献了毕生的精力。他工作积极,作风朴实,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生活俭朴,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
李大同同志,因病于1995年1月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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