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渤民
林渤民,曾用名李武英、林朋,1915年9月出生,山东省招远县人。1936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太谷县牺盟会特派员、八路军太古游击支队二大队指导员、山西晋东特委青训班教务主任、太行区冀西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主席、河北赞皇县抗日县政府县长,太行区第一专员公署民政科科长、秘书处主任,焦作市市长、太行行署建设处处长、陕南行署秘书长。1951年起,曾任中共新疆分局秘书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书记处候补书记兼宣传部部长。1965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兼宣传部部长。“文革”期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新疆东泉五七干校党委书记。1973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1978年调入中国科协。1980年任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1982年任中国科协顾问。1989年离休。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10月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