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
李崇,1923年10月出生于山东蓬莱,1940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8月后,先后任蓬莱县中心区民运会组宣委员,黄县、栖霞县、北海区委秘书,蓬东县清救会长,胶县、高密县武委会主任;1949年5月后,任南下二队指导员、中共嘉定县南翔市委书记;1950年3月后,先后任松江县委副书记、县长,地委城工组副组长,南汇县委书记;1954年4月后,先后任松江专署副专员、专员,地委常委;1958年1月后,任江宁县委书记;1964年9月后,任苏州地委副书记;“文革”期间受到政治破孩;1970年1月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先后任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革委会副主任、苏州地委副书记;1975年10月后,先后任徐州地委副书记兼徐州行署专员、徐州地委书记;1983年3月至1984年7月,任徐州市委书记;1984年12月后,任江苏省顾问委员会委员;1994年8月离休。2009年9月,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2011年1月18日在苏州逝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