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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民

  郑伟民同志生平(1926-2008)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届山东省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郑伟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10月12日23时16分在济南逝世,享年82岁。
  郑伟民同志是山东省莱州市人,1926年12月出生,194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历任掖县沿海区区长,解放潍坊第二工作队队长,潍坊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昌潍地委工会办事处副主任兼潍坊市总工会主席,潍坊市委工业部部长、市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昌潍专署工业办公室主任,潍坊市委书记、昌潍地委常委等。1971年11月任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7年7月任济宁地委副书记、地革委副主任。1977年10月后,历任济宁地委书记、地革委主任、行署专员、济宁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83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1983年7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1984年7月兼任省委宣传部部长。1986年5月当选山东省政协副主席,1986年9月任省政协党组成员。
  郑伟民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山东省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山东省第五届人大代表。
  在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郑伟民同志始终抱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主持济宁地委和行署工作期间,大力组织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勇于冲破“两个凡是”的框框,积极抓落实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推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进改革开放,有利地推动了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在担任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期间,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省委的集体领导。结合我省实际,坚持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繁荣发展宣传与文化;注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我省政法和宣传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郑伟民同志到省政协工作后,自觉维护省委领导,支持省政府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团结社会各界人士,为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郑伟民同志参加革命工作六十多年,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他具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坚持实事求是,善于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善于走群众路线。他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民主。他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光明磊落,体现了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风范。
  郑伟民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不息的一生。他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
  (大众日报2008年10月17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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