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塔
三台塔呈楼阁式花岗岩石塔,体现建材高度本土化得特征。各层之间设飞檐,翼角高翘,通高(含塔刹)32米。基高1.1米,塔身八方七级,八方底层周长34米,占地66平方米。正南面设有拱门,门楣上镌刻“三台塔”。二至七层面积及层高逐层递减,东西南北均设拱门。自塔底东西两侧有石梯螺旋至顶楼,顶层绘有伏羲先天八卦图,八卦方位与现代指南针所测方位一致,塔尖饰三星宝顶,转轮塔刹。塔身内壁满嵌青石碑刻,大部分铭文可辨,记载皆塔之建始、圯复、人名以及名宦跋记等,保留了最为珍贵的原始史料,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从塔的造型来看,塔基装饰有莲花云气浮雕,塔刹系球形宝顶,整体气势壮观,其建筑技术充分体现了清代晚期湖南地区石塔建造技术的较高水平。宝塔其含义有两种:一是锁龙镇妖;二是使航行在江上的船只排筏,感到千年益阳古城的“威武”。
据三台塔塔内碑刻记载,明万历三十八年(1601年)益阳知县王德坤建三台阁于贺家州,后被毁(原因不详);崇祯十一年(1638年)益阳名士罗喻义、郭都贤(曾任江西巡抚)又重修建三台阁,崇祯十四年(1641年)三台阁被洪水冲毁。
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改建于此地,并更名为三台塔;嘉庆二十年(1815)知县事介休任攀章重建;同治八年(1869年)塔基被水冲毁,县邑民众捐修三十丈石堤以保护塔基。清末至民国时期,因无人管理,石堤多处被人撬盗,东端出现十多米宽的豁口。
解放后修资江大堤时,陆续将石堤修固。
1981年,益阳县人民政府将三台塔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0年,益阳市人民政府将三台塔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三台塔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保护范围为:以塔基为起点,东至资江二桥西侧、南至20米、西至100米、北至资水大堤。
2003年由益阳市文物管理处牵头进行修缮,主要针对塔顶开裂进行了维修和加固,另补配了部分掉落的翼角和塔檐、对塔身植物进行了清理。因当时维修理念和条件所限,裂缝加固主要采用水泥灌浆技术。
2014年由益阳市文物管理处牵头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及化解外力侵害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主要进行了塔基护坡修缮、保护标志修缮、盗洞填埋和塔身污渍、勾缝、植物的清除及保护范围内广场清淤。
2016年8月,万里茶道世界申遗联合专家组的专家和申遗预备名单文本编制单位的专家,对湖南省境内的24个推荐遗产点进行了实地考察,三台塔被列入万里茶道世界申遗的申遗点。同年,市政府已启动“一江两岸风光带”项目工程建设,目前正在对三台塔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亮化。
信息来源:湖南文物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