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肉桂
罗定肉桂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定种植肉桂历史悠久,据旧《西宁县志》记载,在约公元1850年左右(清 .道光年间),滨河岔就有张氏开山种肉桂的历史。1949年有桂树约7万亩。肉桂用途广、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改革开放以来,罗定市根据山区有十分适宜种桂的地理气候环境、种桂习惯,确立了种桂富民的指导思想,把肉桂作为开发山区、振兴山区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实施区域布局,实行统一规划,连片种植,集优成势,连成规模。为使肉桂生产得到持续快速发展,通过发展肉桂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真做好桂苗、生产技术和资金等扶持服务工作,从而使该市肉桂生产年年取得较大发展。.
罗定市委、市府把种植肉桂作为发展特色农业,建立本地支柱产业来抓,2004年该市种植面积已达46万亩,是广东省肉桂生产主要基地,2004年,产桂皮1万多吨,产桂油450吨。以 滨、新乐、黎少、泗纶四个镇为主产区,该市24个镇中有18个镇种桂,并在滨镇建起了一个500亩的肉桂苗圃场,种桂农户近10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四成多。
加工和销售情况方面,肉桂树经采伐后,剥皮制成桂皮,枝叶加工蒸馏制成桂油,2004年,年加工桂皮1万多吨,桂油450多吨,肉桂加工转化占该产品总产量的98%以上。桂皮、桂油由省外贸部门通过香港出口到世界各国。2004年创汇1265万美元。
2002年8月,罗定市被定为中国肉桂之乡,桂皮以帆船牌商标注册,出口属免检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8年,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决定对罗定肉桂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保护范围
罗定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罗定市 《关于划定罗定肉桂产地范围的函》(罗府发〔2007〕2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罗定市所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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