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泮林
民国16年12月成立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泮林先后任秘书长、宣传部长,负责编印-《红旗》。民国17年10月,调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兼省委特派员。民国19年3月,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被选为省委常委与组织部长。民国20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福建省委通知泮林为代表出席全会。会上,他反驳王明“福建省委执行立三路线”等错误论断;激烈争辩后,他受撤职处分,被派往上海灯泡厂做工。民国23年,他因所谓“政治嫌疑犯”、“违反治安”罪在上海纱厂被捕;次年,经家人筹钱担保和地下党人营救出狱,但王明仍不恢复他的组织关系。他备受折磨,贫病交迫,处境恶劣,迫不得已携带全家回百侯老家。是年秋,他到侯中任教。
民国26年2月,丘泮林因肺病发作病逝,时年31岁。1986年,罗明等在福建工作过的老战友为他作了历史证明,中共福建省委为他恢复了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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