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伦
刘兆伦,男,汉族,1920年7月生,广东大埔百侯坑松柏村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1933年从新加坡返梓后在侯中学习。1937年在香港华南中学读高中。1938年赴陕北。1939年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任延安泽东青干校指导员,延安自然科学院政治教员、教干科副科长、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干事、吉林省和龙县县长、代理县委书记,全国政协筹委会人事科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任珠江水利工程总局副局长,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院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水电厅长兼勘测设计院院长,广东省建设委会主任。1979年任水利部副部长,水利电力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1986年1月-1993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水利电力部珠江水利委员会顾问。1994年离休,任中国水利经济研究会顾问、珠江水利经济研究会名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