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汉平
新中国成立后,转业博罗地方工作,先后任长宁澜石乡指导员、响水区区长、柏塘区区长等职务。经常下乡和农民一起参加田间劳动,并与农民同吃同住,群众都赞温没有官架子,像普通老百姓一样。1955年后,调任博罗县人民法院院长,身为执法领导干部,不但自己带头学法,还经常组织法院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对下属要求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判案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严明,不得徇情枉法。经常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案情,做到不冤枉好人,不放走坏人,特别是在纠正冤假错案中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为维护国家政策法令和社会安定团结尽力尽责。1959年,被选派参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
1959~1962年,兼任博罗县政府副县长。“文革”期间,多次遭受破孩。1978年8月,再次兼任博罗县政府副县长,是年11月,因患脑癌,逝于任上,时年56岁。
来源:博罗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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