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重光
民国26年(1937)“芦沟桥事变”前夕,重光随惊白返回和平县城,在阳明小学、东山小学任教,并协助惊白创办“浰东生活学校”。是年冬,她与张觉青、黄惊白等组织进步青年成立“奔流”剧团,在城乡巡回演出,促进了全县抗日救亡运动的蓬勃发展。
民国27年(1938)春,她和进步青年组织“妇女抗敌同志会”(后简称妇女会),
被推举为会长。积极创办妇女识字夜校,出版抗日壁报、画报,组织宣传队演剧,动员各界捐献慰问前方将士。
陈重光于民国28年(1939)加入共产党,为本县第一个女党员,后任县委妇女干事。
民国31年(1942)冬,陈受中共和平县委指示,往博罗协助张觉青、黄惊白做党的秘密工作,以她娘家为中共党的联络站,通过她叔祖父陈洁(时任国民党博罗县党部
书记长),将一批中共党员和进步青年,安排在博罗任小学教师和到博罗日报社工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黄惊白随东纵部队北撤山东。陈经中共党组织安排和几个党员一起去台湾,在台北师范学院和文化馆工作。由于特务跟踪,民国36年返回香港,在《华商报》任职。
1949年黄惊白随大军南下,在南方大学任职。陈重光调南大总务处任指导员;
1953年先后任省立育才幼儿院一、二院院长(属省直机关干部幼儿院)。1963年任广州外语学院教工会副主席。在十年浩劫中,陈被诬为“走资派”,被破孩致死,终年50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州外语学院党委为陈重光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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