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珠
周秀珠,女,曾用名周冷波、王宝琴,广东番禺人。童年在香港读书,后因家贫失学,到工厂做童工。
民国14年(1925)6月,参加省港大-。后与-工人回到广州,坚持斗争。翌年,参加共青团。其后出席省港青工大会,被选为省港劳动童子团联合会筹备委员。是年9月,省港劳动童子团联合会成立,她被选为委员兼女童部部长。其间,参加中国共产党,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委员会从事妇女工作。
民国16年(1927)4月15日,国民党反动派在广州发动-政变。周秀珠转入地下活动,在中共广州市委从事妇女工作,后与广州市委委员罗登贤结婚。同年10月,在中共广东省委负责女工工作。12月,与陈铁军等发动女工参加广州起义,组织妇女从事后勤、运输、救护伤病员等。起义失败后,周秀珠转移到香港,仍在省委机关工作。翌年春,任省委委员。罗登贤在香港被捕后,她迅即向省委报告,并营救罗登贤出狱,后与罗登贤赴上海。同年夏,与李立三等赴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会上与周恩来等21人被推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周秀珠并任妇女委员会召集人。她在会上作妇女问题报告和开展职工运动的发言,并当选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后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妇委秘书。8月,出席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是大会最年青的代表。后返国回到上海,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民国18年(1929)6月,出席中共六届二中全会。随后,经常来往于中共中央、各地区机关之间,做交通情报联络工作,并协助开展工人和妇女工作。同年,任中共中央妇女部长。
民国19年(1930)2月,随罗登贤(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到香港并从事妇女工作,8月,在南方局从事情报交通活动。翌年1月,她到上海出席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会后,她与全总委员长罗登贤留在上海开展工人运动、妇女运动。
翌年11月,罗登贤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周秀珠在满洲省委负责妇女工作。
民国22年(1933)春,罗登贤到上海任全总执行局书记。周携子罗伟民到上海转香港时被捕。后获释,她将年仅一岁的儿子托给罗登贤的姐姐抚养,自己重返上海。抵沪时,即获知罗登贤已牺牲,她强忍悲痛,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翌年,又被捕入狱并遭严刑拷打。民国26年1月始出狱。
抗日战争爆发后,周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并接受组织审查。一年后,在陕甘宁边区机关任托儿所所长。民国28年后,先后任边区被服厂股长、科长,并与宋保玉结婚。民国35年,经刘少奇等批准,她重新参加中共,后到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供给部佳木斯被服厂军代表、副厂长、厂长等职。1949年被选为东北总工会执行委员,出席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
1950年,周调到武汉,任中南军区军需二○一厂党委书记。1956年,被授予二级解放勋章。1958年转业武汉市第一针织厂任党委书记,1962年任武汉市纺织管理局党委副书记,1963年任武汉市妇女联合会副主任。1970年12月22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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