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春燕
谢春燕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工作。1991年元月,组织上安排她到条件比较艰苦、工作难度大的霍尔果斯税收征收点工作。当时她只有25岁,一个人负责方圆450平方公里内的14个国营单位和108个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工作。她的宿舍既是家又是办公室,她克服种种困难,第一年便使这个原来只能收4万元税款的征收点税收收入一下子提高到30万元。1992年下半年,根据口岸经济的发展,上级决定成立霍尔果斯税务所,谢春燕担任副所长,她带领所里的两名税务干部加强日常的征管工作,探索边民互市贸易的税收征管方法,这一年的税收收入猛增到138万元,1993年已达到495万元,同年,税务所也升格为霍尔果斯分局,谢春燕走上了分局局长的岗位。1994年,这个分局再创佳绩,使国、地两税的收入超千万元。1992年8月,时任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同志到新疆考察工作时,还专门听取了她的工作汇报,并对她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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