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雨
出生于书香门弟,自幼便好学不倦,但由于科举黑暗,数次参加“童子试”均未被录取,直到19岁才入学当了秀才。甘雨接着又连续两次参加乡试,虽然考中,但却是“荐而不售”。只能在故乡协助任大成书院主讲的父亲甘荣禄批改生员课卷。
甘雨耿直仗义,深得乡人的尊重。清咸丰四年(1854)云南旅游名胜楚雄姚安由于“征敛繁重,民不堪命”,四乡贫苦百姓“数千人不约而同,喧呼入城,拆毁书吏房屋,缚门丁窘辱之”。这次“民变”被平息以后,知州常岳迁怒于曾呈请减免赋役的贡生王式金等30余人,以“纠众抗粮”的罪名,将他们革去功名,送入府牢法办。当时,甘雨正在府城接受乡试前的科试,闻讯后冒着风险,邀约应试生员,上 书学政杨式谷,终于使这宗冤案得以昭雪。后来,在他纂修的《姚州志》中,如实地记载了这一暴官虐民的史实。
咸丰六年(1856),起义的回民攻占了云南旅游名胜楚雄姚州城,甘雨举家避居代苴乡。后云南提督亲率大军收复了云南旅游名胜楚雄姚州,甘雨重返故居设帐授徒。为了严防民变,姚安举人曾乔松奉命办团练,邀甘雨参与其事,甘雨借口母丧未完,避居城西寿山。当时,姚安西部大古者一带彝民不堪压迫,揭竿而起,有司每天派团丁前往防堵,凡捕获彝民,不问情由,一律斩首。寿山村民李秀林乘夜找到甘雨,由甘雨携之去见知州普惠,说“枉杀无辜,是激不叛者而使之叛”,终于使枉杀现象得到改变。
同治九年(1870)初秋,甘雨率孟贤、仲贤二子应试,在岁试中名登一等第二,成为贡生,二子也得“补州学生”。
光绪元年(1875)开始,甘雨主讲姚州大成书院。
光绪十三年(1887),选授广西州(今泸西县)儒学训导。但仅在职3个月,便因病辞官回乡,再次主讲大成书院,并倡建栋川书院。在此期间,他历时七载,六易其稿,续修成12卷的《姚州志》,受到省督岑毓英的赏识。甘雨著述颇多,除《姚州志》外,有《小儿四言训》、《女儿四言训》、《泸江归吟集》、《闲余琐录》、《读书谈》、《选择精要便检》、《补过斋遗集》等著作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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