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文庙
灵台文庙为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
灵台文庙位于平凉市灵台县职教中心院内,占地面积约3084.5平方米,现存大成殿及5棵古树。大成殿位于庙院北侧,坐北面南,为砖木混泥土结构建筑,面阔七间,进深四间,通高12米。
殿内8根木檐柱,高3.7米,胸围1.58米。承梁柱共14根,前后各6根,左右各2根,柱高4.1米,东西山墙各3根圆柱,后山墙8根圆柱,柱高3.7米。
大殿脊部正中为1石狮,两侧为对应依次排列马、鱼、猪、鸽;四挑角上为狮、狗、鱼、猪;平拱木雕三层,第一层为龙首,二层为凤凰和麒麟,三层为象首。
5棵古树据县志记载为唐宋时期,庙院中部东侧为一“柏抱桑”,高12.6米,胸围3.55米;右侧一古柏,高13米,胸围2.8米,南侧柏树3棵。高13-20米,主干周长2.5-4米。
灵台文庙于1981年公布为县级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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