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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一

  李主一(1892~1928年)
  李主一,原名李宪章,曾用名李羔,奉城洪庙老李家埭人,出身于地主家庭。
  幼时在家乡读完私塾和小学,继入上海同济医工专门学校(同济大学前身)附属中学(一说南洋公学)。毕业后回家乡办学,曾任竟成小学(今集成小学)校长。辛亥革命后,李接受民主主义思想,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写诗抨击军阀混战。曾经去苏北从事垦荒。民国14年入上海大同大学读书。在校期间,经林钧介绍,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15年七八月间,李离校回到奉城,筹组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届县党部,并任执行委员。此时,他常不顾个人安危,秘密往来于上海与奉贤之间,从事革命活动,在奉贤组织农民协会,发动农民、盐民与渔民,积极开展各种斗争。
  民国16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国民党右派改组本县县党部,李主一被解职。7月,李受中共党组织指示,邀集刘晓等地下党员来奉,先在南桥举办暑期教师训练班,旋于奉城潘公祠内,指资创办私立曙光初级中学。李自任校董。并先后任中共曙光中学支部组织委员、中共县委组织部长等职,常带领师生深入到农民、盐民中,开展反封建斗争。在校内,李等秘密宣传马克思主义,教唱《国际歌》。
  民国17年3月,曙光中学被封之前,李主一在上海某地下联络站送信时,因该站已被敌人破坏而不幸被捕,先后羁押于榆林路巡捕房、戈登路巡捕房和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敌人使用老虎凳、棍棒、电烙等毒刑,李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秘密,保护上海总工会沪西特派员董锄平等安全脱险。李被捕后,党组织多方设法营救,终因县政当局及土豪劣绅的百般阻挠而末果。
  在龙华狱中,其妻前往探监时,李嘱咐她“我为革命而死是光荣的,要抚养好孩子,并替我在曙光中学操场后面买两亩田,就把我葬在那里,墓旁立块石碑,碑上题‘死得其所’四个字,这样我虽死犹生”。民国17年6月21日黄昏,李被敌人判为死刑。临刑前,李写信给战友,勉励其不要离开组织,要为党好好工作;并将所剩衣物一一赠给李逸民等同监难友。20分钟后,李主一被枪杀于龙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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