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源
民国38年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清源任长江支队六大队一中队队长。9月率队抵达福安,10月5日派任周宁行政办事处主任、后任县人民政府县长。任职期间,紧密依靠人民群众、游击队干部和起义人员,与原任县人民民主政府县长黄颐进行档案、财产、科室等工作的移交。由于当时社会相当混乱,敌人残余势力盘根错节,伺机进行破坏活动,清源审时度势,狠抓干部教育,树立革命作风,深入农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半年内,就连续召开五次全县干部扩大会议,建立区、乡新政府,深入区乡贯彻减租反霸,剿匪镇反,稳定社会秩序等项政策,为顺利进行土地改革奠定了基础。
清源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在周宁任期内,与人民代表商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省民政厅和专署多次表彰。
清源在周宁主持政府工作期间,重视人民疾苦和群众生活。1950年8月,浦源村再次发生流行性鼠疫病,一个月内发病11例,疫情严重,死亡7人。当时,周宁缺医少药,无法抑制鼠疫蔓延,清源立即将情况上报,东南鼠疫防治队28人于9月30日到达周宁疫区浦源,开展防疫灭病工作,对疫区进行-,病人隔离治疗,迅速扑灭鼠疫。
为了抑制奸商盘剥,改善人民生活,清源决定发动城乡群众认股集资,创办供销合作社,稳定商品价格,繁荣市场经济。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同时重视农业生产的领导,创办农场,培育良种,推广农业生产先进技术。
清源还重视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吸收知识青年参加工作。1951年,全县36个乡都办起小学,学生数达3000多人,第二年又创办10多所小学,全县学生数增加到近4000人。同时,各乡村还办起妇女识字班、农民夜校,全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1952年2月,清源调离周宁,先后任福安专员公署卫生科长,福建省卫生厅中医处处长,省医药公司经理、书记。在“文革”期间,受到冲击,身心备受摧残,积劳成疾,于1976年12月9日逝世,年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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