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琴秋
张琴秋(1904—1968),女,乳名凤生,学名悟,崇德石湾(今桐乡石门镇)人。少就读于振华女校,温文尔雅,勤奋好学。1919年,被选为石湾镇学生代表,出席崇德县声援五四运动会议,并参加-和演讲。1921年秋,入杭州省立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春,转学上海爱国女校;半年后,考入南京美术专科学校;1924年春,进上海大学。时上海大学在校务长(中共党员)邓中夏主持下宣传马克思主义,琴秋接受革命教育,4月,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1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和沈泽民结婚。五卅运动中,深入工厂发动女工姐妹坚持-斗争,并与向警予等集体创作了短剧《顾正红之死》,以上海各界妇女救国联合会名义在街头演出。1925年底,受党组织派遣,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秋回国,任中共上海沪东区委委员。1931年3月,和沈泽民同被派往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工作,初任彭杨军事政治干部学校政治部主任。翌年,在反“围剿”中受命任河口县(新建,在湖北黄陂以北、红安以西)县委书记。时敌重兵压境,初履任即深入群众,开展土地革命,扩大红军,组建独立团,击溃卫立煌先头部队第十师李默庵部。后历任红军第二十五军七十三师政治部主任、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主任。以善于做政治思想工作和具有果断之军事指挥才能著称。1932年10月,红四方面军主力撤出鄂豫皖根据地,琴秋随主力西行。1934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12月,因不满张国焘逃跑主义路线而遭打击报复,降职为红江县委书记。后改任妇女独立师师长。1935年3月,妇女独立师随红四方面军总部西渡嘉陵江,开始长征。其后任川陕省省委妇女部长、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西路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随总部转战于河西走廊。1937年1月,西路军失败,部队从无彝(甘肃临泽县)突围后,遭伏击,琴秋在祁连山崇山峻岭间向东转移途中被俘。初囚禁于青海西宁监狱,后被押送南京,关押于国民党晓庄“反省院”。抗日战争爆发,经周恩来、叶剑英等营救出狱,9月到达延安。后去中央党校学习。先后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女生大队大队长、中国女子大学教育长、中共中央妇委委员和解放区妇联筹委会秘书长等职。1948年11月,随蔡畅去匈牙利布达佩斯出席国际民主妇女联盟第二次代表大会。1949年4月,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生产事业部部长、第一届常委,后又连任第二、三届执委。建国后,曾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中共党组副书记,为发展我国工业作出重要贡献。历任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革”中被诬陷破孩,含冤逝世。1979年6月,中共中央为之平反昭雪,骨灰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第一室。悼词称其“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