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华
刘玉华(1916~),女,开封市人。著名女武术家。生于开封城内贫民家庭。自幼多病,6岁即跟赵青山武师习武。7岁拜开封著名武师何福同、孟广泰习武。8岁入开封民间国术团体"大同国术社",为一生以武术为职业打下坚实基础。1929年因家贫寒,在河南省立第一女子中学(校在开封)辍学,考入河南省国术馆第二期训练班。同年获河南省国术比赛优秀奖。结业后考入南京中央国术馆。1931年在-华北运动会上获拳术第二名。1932年南京中央国术馆毕业,到河南汝南县女子中学任教。1933年任河南国术馆教员;同年,在第十七届华北运动上获双刀第二名;同年,在中华民国第五届运动会及第二届国术国考中均获第七名。1934年在第十八届华北运动会上获棍术第三名;同年,河南省国术省考时,男女不分组,她以精湛武技,荣获"武士"称号。1935年在中华民国第六届运动会上,获弹丸射第一名,大红拳第三名。1936年她在预选赛中,以800总积分的成绩入选,和武坛高手温敬铭、张文广、郑怀贤、金石生、张尔鼎、寇运兴、翟涟源(女)、傅淑云(女)9人组成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武术代表队赴德国柏林参加第十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是中国武术在世界性大型比赛中第一次出国参赛。她成为河南历史上第一个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女国手,她和队友的精湛技艺,场场赢来热烈掌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她流离到潢川、汉口、重庆等地任教员。1940年至解放,在重庆北涪国立体育专科学校任讲师。
1950年到武汉,先后在湖北教育学院、华中师范学院、中南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任教。1953年她在天津"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运动大会"上,1956年在北京"全国武术十二单位邀请赛"上,1957年在"全国武术评奖观摩大会""上,均荣获一等奖。1958年在全国武术比赛中获二等奖和表演第三名。1959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在历次比赛中,她以查拳、双刀、双剑、龙形剑、棍术、枪术而闻名,被武林界称为"双刀刘玉华"。在多次全国武术比赛中担任正、副裁判长。1961年与人合编全国体育院系通用教材《武术》后,还撰写了《龙凤剑》、《对劈刀》、《少林阐头趟拳》、《三合剑》、《三才剑》、《昆吾剑》、《略论武术的派别》、《论南拳北腿》及整理了部分有关近代武术发展的史料。1977年、1978年、1979年的全国武术比赛、观摩交流大会,她作为特邀代表参加表演,均获成功,受到与会者一致好评。1979年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奇功异彩》,报道她的家庭武术生涯。1980年晋升副教授。1981年国家体委批准她为国家级武术裁判。1982年湖北电视台录制她的《武术之家》,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曾任湖北省第三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四、第五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