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宏
谢宏,1935年3月出生于河南开封市。1950年7月在河南开封纺织工业学校学习;195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10月在西北大学地质系石油地质专业学习;1955年5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地质调查处地质员、地质队长;1959年4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矿务局地质科地质师、副科长、科长;1960年10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三厂主任地质师;1965年8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代理副总地质师、油田研究所副所长、所长、革委会生产组长;1973年10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地质师兼地质处处长;1979年12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革委会副主任、总地质师;1983年7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1986年4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1990年10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1991年9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克拉玛依市市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新疆石油学院院长;1993年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新疆石油学院院长;1995年2月任新疆石油学院院长;1996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咨询中心副主任;1998年7月退休。因病于2015年10月27日5时36分(北京时间)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