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依侬
民国16年(1927年),黄依侬参与领导了陆丰三次武装起义和创建苏维埃政权的工作。10月中共陆丰县委成立,黄依依为县委委员。11月当选陆丰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民国17年1月,东江特委改组,黄依依当选为东江特委委员。3月初,国民党大举“围剿”海陆丰苏区,海陆丰县城失陷,两县苏维埃政府撤到农村。4月在中共广东省委扩大会议上,黄依侬当选为广东省委委员。6月,海陆惠紫四县-委员会成立,当选为执行委员。10月,因东江特委东移潮梅和各县联系的交通困难,四县暴委和上级失去联系,因而成立海陆惠紫四县临时特委,黄依侬任宣传部长。
民国19年(1930年)冬,为统一领导海陆紫三县恢复后的斗争,成立三县联合县委和苏维埃政府,黄依依为领导人之一,负责财政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黄依侬想方设法,利用多种渠道,依靠苏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使军队和政府工作人员得到供给,为创造海陆惠紫根据地做出了重大贡献。
民国20年(1931年),东江特委执行左倾路线,在肃反扩大化中,黄依侬遇害牺牲,时年33岁。建国后,予以平反,评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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