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照南
民国14年(1925年)2月,广东革命政府革命军东征,范照南进行鼓动和组织工作,以支援东征军,在新田区首先恢复各乡农会,4月,组织成立新田区农民协会,范照南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新田农会在他的领导下,迅速发展农军队伍,民国14年5月,区农军攻打横陇等村,收缴几个村的大地主0数十支,几个村农会还先后设立造枪厂造枪十余支,使全区农军的武装得到充实。是年冬,范照南参加中国共产党。民国15年,新田农军200多人配合县农军扫荡剑门坑、黄塘、上砂等封建堡垒的战斗,保卫了革命成果。
民国16年(1927年)“四一二”事变后,范照南积极参与海陆丰三次武装起义。范照南当选为新田区苏维埃政府主要负责人、中共东江特别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民国17年5月,范照南等5人被指定为中共陆丰临时县委委员。6月27日,成立陆丰县委时为县委委员。民国18年冬,被选为县、区苏维埃政府领导成员。民国19年5月1日,当选为东江苏维埃政府委员。民国20年秋,革0据地发生反“AB团”事件,范照南险遭错杀,为革命群众掩护得以幸免。
民国21年(1932年)秋,敌吴俊声团进攻陆丰。范照南与赤卫队员坚持在深山密林与敌人周旋,在艰苦的岁月和残酷的斗争中劳累过度积劳成疾,终于一病不起。是年12月,范照南在山洞里与世长辞,终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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