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傅霖
徐傅霖(1878~1958),-字梦岩,笔名半梅、庄周等,下车镇人。清末邑廪生,就读于惠州丰湖书院,嗣人京师法政学堂,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光绪三十一年(1905)参加同盟会。民国成立后,任国会临时参议员,参加与制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嗣任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二次革命”失败后,-日本,参加欧事研究会。民国4年(1915)返国,通电反袁,任《中华新报》主笔。次年国会重开,复任国会众议员。民国6年段琪瑞废约法、罢国会,徐南下广州参加孙中山民-政府。次年任广东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旋任军政部司令部-长兼大理院院长。民国9年粤军四师驱逐桂系军阀。孙中山回粤,以徐助桂为逆被判无期徒刑。民国10年获特赦北上。次年复任国会众议员,-顾问。民国12年徐与沈钧儒等反对贿选总统。民国13年后一度潜居著述。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后,民族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他内心无比悲痛愤慨,写了许多忧国忧民、富有强烈爱国主义感情的诗文,并同国内爱国人士积极开展各种抗日支前活动。民国27年6月,任国民参政会参议员。次年春在香港创办《国家社会报》并任社长,宣传抗日。民国30年参与创办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机关报《光明日报》,制订同盟纲领。11月赴新加坡,拟为《国家社会报》筹款。次年2月新加坡沦陷,匿居华侨家逾四年之久。民国35年返回香港,以国社-表参加民盟南方总支部,旋与民宪党合并为民社党,任中央常委兼宣传部长(后任副主席、代主席)。该年蒋介石-内战,加紧对民盟分化瓦解,民社党落其圈套。民国36年3月,在南京被聘为-实施委员会副会长。6月任国民政府委员。民国37年3月蒋介石召开-,徐以广东代表参加国大,并以民社-被提名为副总统候选人(落选)。9月任-督导会副会长,11月受聘-资政。1949年春,随国民政府行政院迁广州。广州解放前夕赴香港。1950年去台湾。历任-资政,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4年春与蒋介石竞选总统,自认为“陪客”。1955年1月在台北主持召开民社党“全国”代表大会,被推为民社党主席。
徐关心桑梓公益事业,尤其是教育事业,如建立广州和平会馆,扶持创办浰东中学,乡土情深。1958年1月12日在台北病故,终年80岁。
徐工诗能文,著有《中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梦岩诗文集》、《体操讲义》、译有《儿童教育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