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余
刘有余,生于1911年2月,四川梓潼人。1931年12月参加革命,193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刘有余同志1931年12月在北京朝阳大学毕业后,任陕西洛川第一小学教师,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35年5月被捕。1935年7月出狱后任陕西澄城县政府会计,西安特税局稽征员。1937年11月任热河先遣军司令部秘书,58军暂编第二旅参谋。1938年5月任延安抗大五大队学员,抗大二分校政教科研究员,晋豫边区随营学校教员,129师新一旅二团机炮连干事、指导员。1943年11月任太行七分区政治部民运干事、巡视组副组长、民运副科长,太行独立49团政治处主任,独立二旅政治部民运科长,晋冀鲁豫九纵队26旅政治部民运科长。1948年3月任河南军区警二旅六团副政委、政委,河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长、党务科长。1951年3月任中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统计科长、党务科长,司令部人民武装处政工科长。1955年7月任海军第五预校校长、党委委员,南海舰队司令部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1966年7月任西南农学院副院长、顾问。1983年12月经国家农业部批准离职休养。2000年4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市长级医疗待遇。2011年6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2011年12月2日5时10分在广州南方医院逝世,享年10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