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超
幼年读私塾,中学毕业后因家贫无力升学。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一期,毕业后参加北伐战争。1930年到豫西在八十师任团长。1934年至1936年任西安市警察局局长。西安事变后任兰州警察局长。抗战期间任国民党新编三十四师师长。1942年调任第八战区政治部副主任。1943年到皖南任“忠义救-”总指挥。1948年6月调任南京国民政府第一交通警察总局副局长。同年当选为“-”代表。1949年任国民党十九军军长、国民政府交通警察总局局长。同年到台湾,曾任“大陆工作发展研究室”主任等职。1973年9月4日病逝于台北市。
马志超有子女九人。长女淑兰在台湾学习图书管理专业, 后留学美国,获硕士学位,曾在美国海军部及0供职;长 子靖亚,大学毕业后投入商界,现任中西工商业顾问有限公司经 理;-京兰,现居美国新泽西州,曾于1979年偕丈夫回国探亲观光。其他子女分别定居于美国、瑞士、香港、台湾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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