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德
陈铭德,男,汉族,1897年3月20日生,重庆长寿人。1949年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青年时代深受“五四”思想影响,后加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国民党。1923年应约到北平《国民日报》当,1924年毕业于北京国立法政大学。1925年在成都法政专科学校讲授新闻学,并任《新川报》总。1927年任重庆大中华日报主笔。1928年年后到南京国民党中央通讯社任。1929年9月在南京《新民报》创刊。1930年后任国民会议代表,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国大代表。1937年南京新民报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抗日战争爆发后,《新民报》内迁四川重庆。1938年1月在重庆复刊。抗战胜利后,在重庆、成都、南京、上海、北平五地出版了8种《新民报》,成为拥有“五报八版(或称5社8刊)”的大报业系统,任总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上海《新民报晚刊》副社长、顾问,北京市社会福利局副局长。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政治协商会议副秘书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理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团结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上海《新民晚报》顾问等职。1989年2月11日因病于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