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华
一是学位低,主政时间长。史华在明弘治五年(1492),以监生身份任潜江知县。明清两朝走上正轨后,科考任官是比较严格的(晚期例外),正常情况下进士、各行省举人前几名者才初授知县、推官,编修及六部给事中等七品官。皇家最高学府国子监毕业的监生,一般先入吏部候选,最初只能授从七品及以下的县丞、教谕之类的-,且晋升十分困难。对于特别优秀,且有人举荐的少数监生也有直接授正七品官职的,史华就属此类。明清两朝府(州)县-任职每三年为一届,一般干满两届即会平调、改任或擢升,史华在潜干满了三届,共九年。其任期近乎于清乾隆时期任知县十年,而最终因开仓赈灾被罢官的郑板桥。
二是恤民惠民工程多。史华“劝课农桑”且不论,仅就《县志》载所干实事就有十多件:到任当年,即遇夜汊河(即今东荆河)涨水决堤,他率主簿刘正常一班人与潜江百姓昼夜奋战将决堤筑牢;潜江县城当时只有两口井很难满足居民使用,史华“在县治内戒石亭左”开新井;水网湖区的潜江,桥梁对百姓出行显得十分重要,史华先后修建“县西八十里蒿口(今浩口镇)的通仙桥”,此桥既是连接荆州的要塞桥梁,也是当地百姓为纪念道仙吕洞宾曾经此处的纪念桥;弘治十四年(1501)还修建了“县西五里”的广济桥;明洪武十七年(1384)潜江在县衙东始建有官办医馆,历经风雨,虽多次修缮,但到了史华主政时,已是破旧不堪,难以满足百姓看病求医所需,史华即主持对医馆进行了重修;洪武年初知县史纯一始建了全县永兴铺等十九个铺舍,旧时的铺舍既是官办税赋征收站所,也是重要的集镇、集市,史华像如今领导重视乡镇建设一样,对所有铺舍进行了重修;在县署号舍前有一专供兵勇练习骑马射剑的射圃,“弘治十年十月,为猛风所摧,弘治十一年十月,知县史华重建”;县衙右侧大成殿后建有一高大(高约九米,相当于今三层楼高)的明伦堂,明伦堂西养心斋破损,“弘治十三年(1500)知县史华重修”;同时将儒学左边的文昌祠也进行了重修;史华在任期间还对县衙、察院司进行了重修。一位知县能默默无闻扎扎实实干出这些能载入史册的惠民实事,实属了不起。如今我们又有多少主政者能洞悉民间的疾苦,不唯上峰、不图名利,沉下身、潜下心干一番得民心、顺民意的事业呢!
三是宦迹传字数少。这样一位勤政为民的名宦,《县志》上对其宦迹记载包括标点符号才七十来个字符。全文如下:
史华,渭南人,监生,弘治间除。劝课农桑,葺理学校,诸所废坠,罔不振兴。尤敬神恤民,诚意笃志,一时讼简盗息,号称治邑。九载致仕去,人追思不置。万历初祀名宦。
令人更为惋惜的是,我手头古代、近代、现代三个版本的《潜江县志》,其中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版《潜江县志》和清光绪五年(1879)版《潜江县志续》对其宦迹记载,都沿用了一个错误的传承,即在“纂修姓氏总目”这样记录的:“明成化壬戌年,纂修史华,字文美,陕西渭南人,知潜江事”。明宪宗朱见深当朝年号为成化年,其在位是1465年至1487年,共二十三年,其间没有“壬戌年”,而史华是明弘治五年至十四年在潜任知县,他组织纂修县志在弘治十三年,成书在他离任的第一年,即弘治壬戌年(即弘治十五年,1502年)。也就是说“明成化壬戌年,纂修《潜江县志》史华”年号是错的。
不管《县志》此处编年错误如何,可以肯定地说,有史记载的潜江第一部县志是史华主持纂修的,湖北、潜江的名宦史册中有史华,潜江民众心中铭记着这位勤政爱民的史华。
下一名人:李崇信